一、项目编号:hssxsz2025-016
******有限公司2025年度短期融资券承销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胜利西路238号、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16幢大厦1-7层、15-17层、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中路388号
中标(成交)金额:年化承销费率0.10%
评审得分:9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有限公司2025年度短期融资券承销商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2025年度短期融资券承销商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购买承销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债券承销发行方案、协调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申报发债材料、发行债券、提供债券存续期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券本息偿付完毕之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谷妮娜(组长)、王刚、娄文侠、李丽芳、朱坤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77%收取,由中标人缴纳;
收费金额:17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城东综合楼,或通过电子邮箱提出质疑,接收质疑邮箱:
******,联系方式: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建委大楼
联系方式:沈经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城东综合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