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GCGL-HW-2025-02-020
2.项目名称: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颗粒物定性定量源分析装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70000.00元 最高限价: 470000.00元
序号 | 包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包预算金额(元) | 包最高限(元) |
1 | 颗粒物定性定量源分析装置 | 套 | 1 | 470000.00 | 47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标的的简要说明:
货物名称 | 用途 | 组成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进口 |
颗粒物定性定量源分析装置1套 | 用于固定源颗粒物组分分析、颗粒物溯源分析、颗粒物分析测试仪器的现场量值溯源、材料定性分析等工作 | EDS能谱仪 | 1 | 是 |
粉尘检测仪 | 1 | 否 |
5.2采购内容:颗粒物定性定量源分析装置一套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备品备件、易耗品、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现场服务、技术培训、满足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参加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5.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5.5交货地点: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具体地址是郑州市白佛路10号E1楼负一楼008室。
5.6质量保证期: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
5.7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8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承诺书。
1.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支持线上发售、线下发售并行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主选择购买方式。
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须持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银行转帐凭证。
注:(1)请潜在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按顺序整理成 PDF 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 ******(邮件的标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潜在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潜在供应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电******256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代理机构将及时给潜在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01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纬五路合作大厦B座10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01日14时30分。
2.地点:郑州市纬五路合作大厦B座10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白佛路10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9楼、10楼
联系人:权伟波 沈星亮 李倩
联系方式:0371-****** ******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伟波 沈星亮 李倩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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