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产品(2025年-2026年)
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电信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产品(2025年-2026******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001001。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产品(2025年-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货物采购。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采购,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形态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 | 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蓝牙) | 详见技术要求 | 300万台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蓝牙+星闪) | |||||
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蓝牙+WiFi)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3.1.3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少于15个(含)省(自治、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如申请人售后服务团队设置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申请人应承诺如本项目成交,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1.6 与申请人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采购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3.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无委型号核准证书,如证书正在办理中,需提供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3.3.3响应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3.4响应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近两年(自2023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销售给最终用户机顶盒的累计金额应不低于4500万元(含)人民币。申请人之间的销售业绩不计入。
3.4现场考察
3.4.1采购人有权对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结果作为资格预审、采购的依据。
3.4.2申请人应承诺接受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不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接受现场考察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4.3如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采购。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采购。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7日15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0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东座
邮 编:100033
联 系 人:邓睿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韩舜鹏、李朝晖、刘科信、贾晓芳、佟彤、蓝唯元、许晴晴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87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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