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美墩苑饮品店运营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美墩苑饮品店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QHGL-******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 | 最低月保底管理费(元) | 主要条款 | 磋商保证金 (元) | 行业划分 |
1 | 美墩苑饮品店运营 | 2年 | 7600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6000 | 餐饮业 |
注:以上月管理费为采购人每月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最低保底场地使用及管理费用。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注:以上政策如在公告期间有变更、修改,则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最新的政策执行。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其他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5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00。磋商文件购买地址:******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 号天骅大厦1838 单元)。
7、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4月30日] [09:15](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 号天骅大厦1838 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磋商时间:[2025年4月30日] [09:15](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 号天骅大厦1838 单元)。
10、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A、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的须到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磋商文件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 号天骅大厦1838 单元 |
邮编 | 350001 |
帐户信息 | 开户名:******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账 号:************86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郑海滔、曾董隆 | 电话 | 0591-******、****** |
电子信箱 | ****** | 传真 | 0591-****** |
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林先生****** |